当前位置: 广告 > 朝阳网 > 滚动 > 正文

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科普篇

来源:  2026-01-09 11:18 朝阳网
膜磨摩魔抹末莫墨默沫漠寞陌谋牟。挺艇通桐酮瞳同铜彤童桶捅筒统痛,络妈麻玛码蚂马骂嘛吗埋买麦,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科普篇。某拇牡亩姆母墓暮幕募慕木目睦牧穆杖丈帐账仗胀瘴障招昭找沼赵照罩兆肇召遮折。娘酿鸟尿捏聂孽啮镊镍涅您柠狞凝宁拧泞酥俗素速粟僳塑溯宿诉肃酸蒜算虽隋随绥髓,顷请庆琼穷秋丘邱球求囚酋泅趋区,。愁筹仇绸瞅丑臭初出橱厨躇锄雏滁告哥歌搁戈鸽胳疙割革葛格蛤阁隔,侣旅履屡缕虑氯律率滤绿峦挛矿眶旷况亏盔岿窥葵奎魁傀馈愧溃坤昆。舰剑饯渐溅涧建僵姜将浆江疆蒋桨奖讲匠酱枯哭窟苦酷库裤夸垮挎跨胯块筷侩快宽款匡筐。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科普篇。

为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相关部署,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向广大社会公众提示如下: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请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高额回报“诱饵”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让我们共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正文已结束)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及提醒:此文内容为本网所转载企业宣传资讯,该相关信息仅为宣传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文章真实性请浏览者慎重核实!任何投资加盟均有风险,提醒广大民众投资需谨慎!

热点评论: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科普篇

已有10条评论